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进料加工不可抗力造成料件损失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6-03-03
问:在进料加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进口料件或产品损失,应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答:企业在进料加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进口料件或产品损失的,应及时向海关申请核销。企业在海关未核销前,按照实际损失作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或产成品)
海关核实同意核销后,企业会计进行调整,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或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上一篇: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确认和帐务处理
下一篇:
固定资产入账成本与计税成本分析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