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征收管理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省佛山市泛亚鸵鸟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387号
颁布时间:1996-06-25
1996年6月25日 国税函[1996]38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佛山市泛亚鸵鸟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明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要求加 速折旧的请示》(粤国税发[1996]169号)收悉。关于佛山市泛亚鸵鸟发 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种鸵鸟折旧年限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 则没有对农业种禽、种禽规定折旧年限,但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财 务会计制度》([1994]财农字第372号)附件第37条的规定,同意你局 意见,对该公司的种鸵鸟可按其生产周期6年计提折旧。 二、孵化设备加速折旧问题,考虑到该公司的孵化设备常年处于运转状态,且 设备易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40条的规定,同意你局意见,对该公司的孵化设备可按6年期以直线法计提折 旧。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地方税务局使用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日本发行第二批武士债券对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函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