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颁布时间:2015-12-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此我局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的附件,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予以发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的附件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