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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颁布时间:2014-10-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98号)的要求,我局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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