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豫国税函[2009]182号颁布时间:2009-06-02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政府贷款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9〕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