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7]368号颁布时间:2007-10-26


郑州、洛阳、焦作、济源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2007年企业所得税集中汇缴的报告》(豫铁通财[2007]226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226号)规定,从2007年度起,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更名的分支机构和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应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管理按照豫国税函[2006]40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分支机构变更名单

  一、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变更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原单位名称               更名后单位名称
  1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道通信中心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通信段
  2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铁道通信中心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通信段
  二、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直属通信段
  三、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撤销分支机构名单: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