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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7]57号颁布时间:2007-02-06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6]9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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