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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实木复合地板等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7]9号颁布时间:2007-01-08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实木复合地板等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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