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有关文件效力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6]311号颁布时间:2006-09-18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有关文件效力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