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6]315号颁布时间:2006-09-25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一、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以下简称《规程》),是总局规范“一窗式”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堵塞征管漏洞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各单位要将本地区《规程》执行情况于2006年11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三、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