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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发我国政府与马其顿共和国政府、塞舌尔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386号
颁布时间:2005-09-14
2005年9月14日 豫国税函[2005]386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发我国政府与马其顿共和国政府、塞舌尔共和国政府 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函[2005]825号) 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发我国政府与马其顿共和国政府、塞舌尔共和国政府避免 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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