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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从事代理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5]229号
颁布时间:2005-05-23
2005年5月23日 豫国税函[2005]229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从事代理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3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从事代理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 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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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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