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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2013〕66号
颁布时间:2013-06-05
各设区市地税局(不发厦门),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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