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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2]85号颁布时间:2012-08-07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

  为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适应新时期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决定成立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振坤

  常务副组长:王增加

  副 长:洪和平、张毅、刘晓玲、柯建忠、陈海涛

  成 员:曾露宝 办公室主任

  洪春景 政策法规处处长

  于 力 税政一处处长

  白鸿祥 税政二处处长

  曾赣华 规费处处长

  王建南 征收管理处处长

  张茂林 纳税服务处处长

  洪 晖 计划财务处处长

  苏 侦 人事教育处处长

  温解放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蔡淑兰 监察室副主任

  曾安辉 涉外税务分局局长

  蔡木卿 稽查局局长

  温卫华 信息技术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厦门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包括:研究审议厦门地税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中长期规划;研究确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审议确定涉及法治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对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审议;确定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审议考核结果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起草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督促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协调有关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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