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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地税发[2011]133号颁布时间:2011-11-22
各市、县(区)地税局,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省税校: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的通知》(闽委编办[2011]183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