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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2006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7]40号
颁布时间:2007-02-25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7]135号),同意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2006年度上交管理费57万元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应调整补税。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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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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