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2006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7]40号颁布时间:2007-02-25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7]135号),同意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2006年度上交管理费57万元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应调整补税。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