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6]266号
颁布时间:2006-11-16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关于做好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一并贯彻执行。
对货运业营业税“票表比对”及货运发票稽核比对管理工作按国税发[2006]163号所附《公路、内河货运业发票税控系统营业税“票表比对”及货运发票稽核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办理。
上一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