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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批复
闽国税函[2006]65号
颁布时间:2006-03-08
漳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漳国税发[2005]241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批复》(国税函[2006]188号),现批复如下:
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成立于漳州南靖县(属沿海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音频视频产品等。其主导产品“可翻转/转向屏幕的便携式液晶显示DVD视盘机”、“便携式液晶显示DVD视盘机”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音频视频产品”中“DVD播放设备”(序号:01040502)范围。该公司2004年被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从2005年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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