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闽财税[2005]12号颁布时间:2005-01-21

     2005年1月21日 闽财税[2005]12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管理的通知》(财税[2004]22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 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