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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编报2004年度税收会统票证年报表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4]609号
颁布时间:2004-12-22
2004年12月22日 闽国税函[2004]609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为做好我省2004年度税收会统票证年报表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2004年各类税收会计统计年报表应根据规定的年报种类、表式和口径进 行编报,其计算机报表任务另行通知下发。对年度中各类月报表的口径误差,应在编 制年报时一并修改调整;对结转下年的各类税收会计账簿的期末余额,必须在年终一 次调整定案,不得随意更改。 二、各地在编报《县(市)税收收入统计年报表》时,继续使用EXCEL格式,同时 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并加强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衔接沟通, 以确保所在地区代码的准确及顺序排列的对应一致。最新的行政区划代码(国家统计 局2004年10月22日公布)请到省局FTP:\计征处\下载区\CSM\会统报表\报表 任务下载,文件名为“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04年9月30日)”。 三、各地要进行票证仓库的清理盘点,按税收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核销呆 账、挂账及废票,做好票证账务处理,认真编制2004年第四季度《税收票证用存 报告表》,确保票证账实相符,报表准确及时报送。 四、2004年税收会计、统计、票证年报表请务必于2005年1月9日之前 上传至省局FTP:\计征处\上传区\CSM\会统报表\上报数据目录下,2004年第四季 度《税收票证用存报告表》上传至省局FTP:\计征处\上传区\票证目录下。同时上报纸 质报表,并加注“年报表”字样。另外,各地2004年下半年的再就业减免税报表 也请于2005年1月9日之前上传至省局FTP:\计征处\上传区\CSM\再就业减免税目 录下。 各地接通知后,请务必抓紧布置,做好2004年税收收入对帐工作,可通过组 织年报会审或网上数字交叉互审等形式,加强审核把关,减少差错、提高质量,确保 税收会统票证年报数据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省局将于2005年1月10-12 日组织全省会统年报会审,会议通知将另行下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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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编报2005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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