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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缴退库问题的通知
闽财预[2004]3号
颁布时间:2004-01-18
2004年1月18日 闽财预[2004]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 区)支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缴退库问题的通知》 (财预[2003]5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缴退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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