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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闽财税[2004]2号
颁布时间:2004-01-08
2004年1月8日 闽财税[2004]2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3]183号)转发给你们,从2003年12月8日起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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