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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进分[2003]8号
颁布时间:2003-12-22
2003年12月22日 闽国税进分[2003]8号 各出口企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 [2003]2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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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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