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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8]87号颁布时间:2008-03-24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513号)规定,你市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电力继远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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