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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6]221号颁布时间:2006-12-31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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