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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法[2005]1250号
颁布时间:2005-11-28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5]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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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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