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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5]57号
颁布时间:2005-03-07
2005年3月7日 皖国税函[2005]5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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