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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奇瑞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4]485号颁布时间:2004-12-30

     2004年12月30日 皖国税函[2004]485号 芜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奇瑞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 [2004]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奇瑞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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