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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公路、水路货运发票印制数量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677号
颁布时间:2003-11-15
2003年11月15日 皖国税函[2003]67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公路、水路货运发票印制数量的通知》(国税 函[2003]118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统一普通发票代码和顺序码的通知》及其说明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并于11 月25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汇总上报省局(征收管理处)。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公路、水路货运发票印制数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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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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