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公路、水路货运发票印制数量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677号颁布时间:2003-11-15

     2003年11月15日 皖国税函[2003]67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公路、水路货运发票印制数量的通知》(国税 函[2003]118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统一普通发票代码和顺序码的通知》及其说明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并于11 月25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汇总上报省局(征收管理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公路、水路货运发票印制数量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