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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配售出口黄金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0]138号颁布时间:2000-08-17

     2000年8月17日 皖国税发[2000]138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配售出口黄金有关税收规定的 通知》(财税[2000]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配售出口黄金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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