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8日 皖国税发[2003]9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03年8月份征期开始,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
人)应按本通知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在CTAIS完成升级之前,淮南、芜湖
两市可暂不实行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
二、尚未实行电子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可暂不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表三)》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四)》,但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认证结果通知书》和《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统计表--专用发票情况》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统计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情况表》。
三、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的发、供电企业和中石化安徽省石油分公司所属企业在办
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还应报送《电力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或
《中石化股份市级分公司本级及下属支公司成品油销售情况表》、《中石化股份市级
分公司本级及下属支公司应缴增值税分配表》。
四、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报送的必报资料份数为:《增值税纳
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
料(表二)》均为一式三份,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申报后,留存两份,退还纳税人
一份;其他必报资料的报送份数,由主管国税机关自行确定。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及《征税/扣税单
证汇总封面》由各地自行印制,一般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购领。申报资料的印制规
格为: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A3纸竖式;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A4纸横式;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A4纸竖式;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A4纸横式;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四)》:A4纸横式;
六、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的推行工作,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后另行部署。
实行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对于一般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以及主管国税机关全面掌握纳税申报信息、加强税收征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
此,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并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的基础上,制定具体贯彻实施计划,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办法的顺利施行。
附件1:纳税申报表补充填表说明
一、部分申报指标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
额”,是指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和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
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中“本期”不是指税款所属期,而是指纳税人接受检查并
进行纳税调整的当期。申报表及其附表中其他反映纳税检查情况的指标均应按此口径
填报。
(二)申报表第8、9、10栏免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本期按照
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劳务的销售额,
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实行出口货物免、退税政策的专业
外贸、工贸公司,其出口货物的免税销售额应在此三栏反映。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以下简称附表1)“三、免征
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部分第17栏(“未开具发票”),出口企业出口的
免税货物的销售额均在此栏反映。若纳税人为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企业,则此
栏数据应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对应数据相一致;若纳
税人为享受出口货物免、退税政策的专业外贸、工贸公司,则此栏数据应与申报表第
8、9、10栏免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的对应数据相一致。
二、特殊企业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纳税的发电企业
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纳税的发电企业在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时,应按预征税款填写
申报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和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按
实际取得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以下简称附表2)
和《电力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
(二)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纳税的供电企业
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纳税的供电企业在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时,应按售电收入填写
申报表第5栏“(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和附表1第8--12栏“小
计”项目下的“销售额”,按预征税款填写申报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
纳税额”和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按实际取得的进项税额填写附表2和《电力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
(三)实行汇总计算、属地纳税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石油分公司所
属企业
县级支公司应按《中石化股份市级分公司本级及下属支公司应缴增值税分配表》
填写申报表第5栏“(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和附表1第8-12栏
“小计”项目下的“销售额”,按分配的税款填写申报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
算的应纳税额”和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市级分公司应按当月汇总的销项税额
和进项税额填写申报表,分配给支公司缴纳的税额作为本期已缴税额填列,差额作为
分公司本级的本期应缴税额。
附件2:电力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
所属时间: 年 月 微机编码: 单位:千度、元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隶属关系:
销 项 目 厂供电量 销售额 征收率 税 额 项 目 税 额
项 货 物 (上网电量) (额) 本期数 本年累计
税 税款 本期应纳税额
额 征收 本期已缴纳税额
本期欠缴税额
税 额
项 目 17% 13% 10% 7% 6% 4% 小 计 办税员签章: 企业公章:
本期发生额
进 本期进项税转出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 其中:免税货物用 国税机关
税 非应税项目用 审核人签章:
额 非正常损失 主管国税机关公章
简易办法征税用
纳税检查调减额
本期应抵扣税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期取得专用发票 份 本期取得普通发票 份
本期开具专用发票 份 本期开具普通发票 份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经主管国税机关签章后报汇总核算的总机构;一份主管国税机关留存。
2、“隶属关系”栏填写汇总核算的总机构名称
附件3.征税/扣税单证汇总封面(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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