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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2年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2]115号
颁布时间:2002-03-14
2002年3月14日 皖国税函[2002]11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反避税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我省反避税 工作,现结合2001年度各市反避税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2002年反避税工作 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反避税是涉外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国税局 要充分认识反避税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常抓不懈。反避税工作由 各市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科)直接组织、实施,并设置专(兼)职反避税人员 具体负责反避税调查、调整及信息录入工作。控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100 户以下的市,要设置一名专(兼)职反避税人员;控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 100至200户的市,要设置一到二名专(兼)职反避税人员;控管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在200户以上户的市,要设置二到三名专(兼)职反避税人员。 二、认真抓好基础培训。各市要在总局和省局反避税培训的基础上做好再培训工 作,要结合省局编写的转让定价培训教材,并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办 法,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反避税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保证反避 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企业申报管理。纳税申报管理是反避税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反避税工 作要从申报管理入手,从中发现疑点,实现突破。对有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外商投资 企业,必须要求其报送《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 的,要坚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做好企业申报表的填报辅导工作,切实提 高申报质量,为反避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认真做好避税户的筛选工作。选准选好避税嫌疑户是有效开展反避税工作的 重要基础,各市要结合企业登记资料、申报资料、财务资料、审核评税资料、年度汇 算资料等建立健全反避税信息库,从中查找避税线索,提高选户准确性。 五、严格调查、审计、调整工作。在开展反避税工作中,各市要严格按照有关税 收法律、法规及《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规定的程序、权限、文书进行 操作,确保取证的合法性和记录的完整性。调整方法要具有灵活性,芜湖市、蚌埠市 须选择一户企业试行预约定价法,其他有条件的市,也应力争试行。各市在实际操作 中,要通过各种途径取得大量确凿证据,并注重协商谈判的技巧,提高协商谈判的水 平,掌握协商谈判的主动性,提高反避税工作成功率,避免诉讼案件的发生。 六、继续加大反避税工作的力度。今年继续下达反避税工作考核目标分配任务 (见附件1),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并将适时通报各市反避税工作开展情况。外 资企业较多、关联企业金额较大的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铜陵、宣城、安庆、马 鞍山、巢湖等市要作为试点单位,抽调外税、稽查业务人员,成立反避税小组,集中 办公,全面完成调查、审计、结案工作。 各市2002年反避税工作总结和《反避税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 2003年1月15日前,反避税案例分析报告于2003年2月10日前上报省局。 附件:1.2002年度反避税工作考核目标分配表(略) 2.反避税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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