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2]30号
颁布时间:2002-01-18
2002年1月18日 皖国税函[2002]3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便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面履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义务,准确反映纳税人增 值税免税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省局对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纳税申 报表》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2年2月1日起,凡经营或兼营增值税免税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一 律使用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新《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的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有关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印制、发放等管理事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 执行。 以上请依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式样(略) (4)
上一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及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