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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法[2003]584号颁布时间:2003-07-28

     2003年7月28日 财税法[2003]584号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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