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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7]6号颁布时间:1997-01-16

     1997年1月16日 皖国税发〔1997〕6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 通知(国税发〔1996〕2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 知(1996年11月15日 国税发〔1996〕21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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