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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继续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7]61号
颁布时间:1997-04-07
1997年4月7日 皖国税发[1997]61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继续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继续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通知(1997年3月10日 财税字[1997]3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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