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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法字[1997]第253号颁布时间:1997-04-07

     1997年4月7日 财税法字[1997]第253号?? 各行署、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 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22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 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1997 年2月17日 财税字 [1997]2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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