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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7]233号
颁布时间:1997-07-17
1997年7月17日 皖国税函[1997]233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 账准备金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3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账准 备金问题的批复(1997年7月4日 国税函[1997]38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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