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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8]74号
颁布时间:1998-04-10
1998年4月10日 皖国税函[1998]7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国税函[1998]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的 通知(1998年1月8日 国税函[1998]1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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