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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8]96号
颁布时间:1998-06-23
1998年6月23日 皖国税发[1998]96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 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 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8年5月25日 财税字[1998]9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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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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