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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8]124号颁布时间:1998-07-20

     1998年7月20日 皖国税发[1998]12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各地市外经贸委(局)、亳州市外经贸委: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 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通知》(国税发[1998]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击骗 取出口退税行为的通知(1998年6月9日 国税发[1998]8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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