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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23号
颁布时间:1999-02-13
1999年2月13日 皖国税发[1999]23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 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1999年1月25日 国税发[1999]1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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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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