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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9]92号颁布时间:2000-10-30

     1999年5月5日 皖国税函[1999]9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 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 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9年4月15日 国税函[1999]18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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