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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收入”专户管理及有关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106号颁布时间:1999-06-08

??      1999年6月8日 皖国税发[1999]106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收入”专户管理及有关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的通知》(国税发〔1999〕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局对下级国税部门开展税务稽查复查前,被复查企业所在地国税部门已进行稽查, 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但在《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入库的查补 收入(税款、滞纳金、罚款),原则上由省局直接解入省金库。??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收入”专户管理及有关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的通知 (1999年4月21日 国税发〔1999〕7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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