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140号
颁布时间:1999-08-04
?? 1999年8月4日 皖国税发[1999]140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 128号)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请各级国税机关在1999年9月10 日前对本地区已组织入库的各项 税收罚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加收的滞纳金及处以的罚款,未按规定的科目和级次 入库的,一律自行调库纠正,并将检查纠正情况上报省局。省局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市、 地局自查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与各地报送情况汇总上报总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1999年7月11日 国税发 〔1999〕128号)(略)?
上一篇: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1998年度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的通知
下一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