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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经贸市〔1999〕293号
颁布时间:1999-08-16
?? 1999年8月16日 皖经贸市〔1999〕293号 各地级市、行署经贸委(财办),外贸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技术监督局, 省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 通秩序的实施意见》(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 贯彻意见:?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38号文件的要求,参照省成品油市 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请各地抓紧成立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并于9月10日前将名单及电传号码、联系电话报省成品油清理整顿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联系电话:0551—4656769, 通讯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同时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立 即开展工作。? 二、认真学习转发《实施意见》及国务院〔1999〕38号文(附后),吃透 两个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清理整顿的工作经费由各地财政拨付,专款专用。? 四、全省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部署,另文下发。?? 附件: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 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 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999年7月7日 国经贸贸易〔1999〕637 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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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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