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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投资环境决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226号颁布时间:1999-12-02

??      1999年12月2日 皖国税发[1999]226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省人 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投资环境决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皖 政办〔1999〕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今后,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税收管理过程中,有违反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投资环境决定行为的, 将按照“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省人民政 府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投资环境决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 (1999年11月10日 皖政办〔1999〕6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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