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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9]65号颁布时间:1999-03-30

     1999年3月30日 皖国税函[1999]65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1999]12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 15日 国税函[1999]12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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