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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甬地税二[1998]270号
颁布时间:1998-12-22
1998年12月22日 甬地税二[1998]270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大榭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市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 [1998]19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情况,加强贯彻执行,进一步 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堵塞漏洞,为完成税收任务和地方税目标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 [1998]196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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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职工购房实行一次性资金补助契税征免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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