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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颁布时间:2014-07-28
市税务三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